丹东市教育局出台《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规定》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补课行为

11.09.2017  17:24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教育行风建设的重点。近年来,丹东市教育局连续下发一系列文件和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专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暑假来临,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切实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市教育局下发《丹东市教育局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规定》和《丹东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暑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收受家长财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出台“五项治理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强化师德建设。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组织党员教师认真学习党内两个法规,明确违规“红线”,进一步提高教师遵规守纪意识和廉洁从教自觉性。

  二是教师签状承诺。 教师要与学校签订廉洁从教责任状,承诺不参与有偿补课、不收受家长财物。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电子屏幕等适当形式渠道,公开责任状承诺内容,公开市教育局和学校的举报投诉电话,公开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监督电话,广泛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预防排查。 暑假期间,市教育局专门配置“教育纠风巡查车”两台,随机到社区实行流动巡查,发现违规补课行为,及时查处。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也将依据线索进行专门执纪或联合查处。对举报线索明确地点,实行全天盯防,直至查处。对因举报线索不明确而未查实的教师,列入重点防范对象,实行跟踪调查、深入调查。

  四是从严从重查处。 坚持“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惩”原则,对违规教师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当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党员教师违规的,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严格执行审查,并给予党纪处理。

  五是加大责任追究。 建立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学校领导班子对专项治理工作承担集体责任,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包干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教育行政部门查处一起违规的,通报学校,查处两起违规的,3个工作日内,按履职责任对学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丹东市教育局 供稿)

区教育局介入调查涉事副校长被开除
  本报昨日报道了沈阳市第一私立高中明知在校教师开Syd.Com.Cn
刘宁当选辽宁省省长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教育厅
刘宁主持召开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