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开学严查食品、校车安全

20.02.2016  12:29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丁宁)经过一个寒假,全省中小学即将迎来春季开学。2月19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必须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排查,严禁违规办学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长是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第一责任人。

  省教育部门还将组织开展一系列重点安全排查,包括: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实验室安全以及校园出入管理和周边安全等,防患于未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风险排查。此外,在师德方面,严格禁止违规违纪办学。教育厅明确,中小学校校长是落实相关要求的第一责任人。坚决制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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