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明令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将追责

20.12.2016  23:03

      市教育局全面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明令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未按照要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相应措施的单位,市教育局要予以责任追究。

  12月15日12时,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的通知》后,按照《沈阳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预案(修订)》要求,市教育局立即下发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的通知》,启动了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应急响应,并通过办公协同平台、微信群、qq群进行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应急响应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各区、县(市)教育局及时转发预警信息,部署学校、幼儿园落实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应急响应措施。并通过qq、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上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预案的要求——

  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注意保持校园及教室内干净卫生,同时减少户外活动(包括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跑步等),集会等露天活动可改为室内进行。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提醒低龄学生、患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做好防护措施,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包括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跑步、升旗仪式、集会等露天活动),所耽误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或转为室内体育课,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提醒在校师生(特别是低龄学生、患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学校教室及楼道门窗关闭,学生上下学路上戴口罩,发现学生有不适症状,要及时就医,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措施。当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红色预警并预判未来1天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时,经市政府同意,组织相关学校、幼儿园落实停课措施。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前,应报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属学校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实施前报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备案。停课前,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待天气好转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要加强门卫、宿舍等管理,严防学生私自外出,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为什么沈阳没有停课呢?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沈阳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预案(修订)》要求,三级应急响应措施尚未达到停课标准,故我市为维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未采取停课措施。如果预警升级符合停课标准,市教育局将会按市里统一部署,严格执行预案要求,落实中小学停课措施。

  目前,有家长通过电话反映,本次重污染天气情况严重,是否应该采取停课措施,而又有些低龄学生家长认为不该停课,如果学校停课了,孩子上哪儿去?市教育局正在通过家长调查的方式进行调研,并及时将调研结果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结合外地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调整停课措施的落实。

来源:(沈阳日报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李海英  封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