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推进教育科学发展

13.03.2015  17:55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全省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大连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教育科学发展。

一、高度重视,及时全面传达会议精神

2015年全省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大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对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会上,局长赵阳全面系统地传达了张福昌厅长对2014年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的总结和对2015年全省教育改革工作任务的部署,并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此,2015年, 大连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大连市教育规划纲要,把改革创新和依法治教贯穿于教育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坚持立德树人,突出综合改革,着力提升教育内涵,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增强服务能力,着力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全面完成大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认真落实,安排部署具体工作措施

为了更好地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完成全年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大连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以下主要措施:

1. 完善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和引导民办幼儿园“降价提质”普惠性发展,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奖励政策,拟首批认定5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受益幼儿1万名。积极开展科学育儿早教指导服务,全市0-3岁婴幼儿及家长、看护人接受早教指导服务比例达到80%。深入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试点工作,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2. 推进义务教育全域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北三市城镇中小学新建、扩建工程,逐步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启动《大连市内四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04—2020)》修编。进一步完善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市县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加快推进“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创建工作,长海县要力争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高新园区、长兴岛、花园口要力争通过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验收评估。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区际教育组团发展,建立覆盖全市的现代化教育信息资源库和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实现区际组团办学、城乡共同发展的全覆盖。以教育质量、师资队伍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全面完成40所薄弱学校改造。深入推进特色目录学校创评,加强特色目录学校发展联盟工作管理与指导,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

3. 促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主动适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需要,深入开展高中教学方式改革。有序推进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办法和评价制度。继续推进高中特色发展,评选第4批特色高中和特色项目学校。完善城乡高中校际间帮扶内容与形式,促进城乡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4.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优化职业教育发展布局,继续推进普湾新区职业教育基地建设。推进职业教育结构调整,申办金普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现有职业教育集团产教深度融合,创新交通产业职教集团运行机制,支持大连机床厂国家级职教集团和大连港航职教集团建设,依托大连市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探索组建“大连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稳步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开展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

5. 切实保障特殊人群受教育的权利。 关爱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指导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与教育形式。落实大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全部随班就读,听障、视障和智障3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6%。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

6.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建设,以名师培养为龙头,以骨干教师培训为主体,以强化农村教师培训为基础,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教师培训原则,全方位实施教师培训项目,提升教师专业化能力。以改善新招聘农村教师住宿条件为切入点,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招不进,留不住”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提升农村教育的内涵和质量。

7. 积极推进教育民生工程。 新开办公办幼儿园10所,新增公办学位1500个。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供暖设施改造工程,完成40所农村中小学供暖设施改造。积极推进学校食堂建设,落实市财力支持区市县中小学学校食堂建设资金,完成40个食堂建设项目。启动实施农村新招聘教师宿舍建设工程,制定集体宿舍建设方案,统一建设标准,完成200间农村新招聘教师集体宿舍建设任务。

8.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认真落实《中共大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行政职权事项,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积极推进和完善公正公平的教育法治环境建设。继续推进教育立法,做好修订《大连市教育督导条例》和制定《大连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论证工作,开展修订《大连市职业教育》立法前期工作。充分发挥法制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深化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9. 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提标政策,特别做好村级小学及百人以下学校的经费保障。适当提高公办普通高中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贯彻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财务行为。完善经费监管体系,加大对中职免学费、学前教育扶持经费等经费使用检查力度,确保市本级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配套足额到位并规范使用,全面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10.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反四风、树四风”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加大对择校乱收费、公办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和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巩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成果。

三、四项举措,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新学期伊始,为确保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大连市教育局推出四项举措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一是及时全面落实开学条件保障,确保学生按时返校,不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三爱、三节”教育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全面做好“开学第一课”。三是强化安全措施,组织开展以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滑冰溺水、食品安全、预防火灾、防范不法侵害、防控春季传染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灾、防踩踏、防恐怖袭击的应急演练活动,并再次组织力量对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围墙、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危化品、媒体燃气设施、供电设施、防雷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再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师生平安。四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以及极少数教师存在有偿补课、伤害学生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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