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解析高中学费为何调价
为什么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是什么?调价后会带来哪些影响和疑问?昨日,听证会现场,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翟文豹对调整普通高中学费的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主要有三方面内容,包括:现行收费标准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取消择校生收费政策学校收入减少,以及落实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
理由一:现行学费标准已执行17年
现行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偏低。目前我省普通高中执行的学费标准是1998年制定的,至今已有17年,每学年学费标准一般高中为400元,重点高中为600元。
随着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多渠道筹措高中办学资金已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高中阶段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其办学成本需要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高中学费标准也应该相应提高。
理由二:取消择校收入减少约3.8亿元
2002年辽宁省制定择校生收费政策,城市省级重点高中每生2-3万元(三年,下同),一般高中每生1.2-1.8万元;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省级重点高中每生不超过1.8万元,一般高中每生不超过9000元。根据相关规定,今年我省取消择校生收费政策,按每生收取择校费平均2万元计算,比2014年减少择校费收入约3.8亿元。
理由三:生均收费占教育事业费支出比重降低
另有统计,1998年我省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为1472元,当年生均收费为515元,生均收费占比为25.9%;2014年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为8727元,生均收费占比仅为5.6%,比1998年降低20个百分点。公办普通高中成本分担与补偿机制明显滞后。
【调整依据】
翟文豹介绍,依据《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学费占年生均培养成本的比例和标准的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鉴于目前普通高中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已经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核定,生均收费占比已报经省政府确定为15%的情况,拟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进行调整。
【成本监审】
成本监审核减金额约5.1亿元占比35%
听证会现场,辽宁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副局长刘仁刚对此次听证内容的成本监审情况做了简要的介绍。
根据省教育厅申请,省物价部门于今年5月11日至6月16日,对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培养定价成本进行监审,依据相关法规,本次成本监审采用抽样比例法,抽取了56所公办普通高中,覆盖了全省14个市,每个城市按城市示范性高中、城市一般高中及农村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各1所抽取,抽样比例为17.39%。
以2014年实际在校学生人数计算,本次成本监审涵盖学生13.90万名,占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全部在校学生数的24.21%,体现了定价成本的均衡性和代表性。
同时,为增加社会公信力,省物价局组织各市物价局,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抽样选取学校的教育培养成本进行了财务审计、监审,省物价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汇总等工作,最终出具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报告。
省物价部门表示,在省教育厅提供56所普通高中2014年教育培养成本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剔除与教育培养成本无关的学生住宿、食堂、各类罚款、滞纳金、违约金、公益性捐赠等费用支出,共核减金额约5.1亿元,核减比例35%,最终确定2014年生均教育培养定价成本8423.16元每人每学年。
【与外省标准比较】
东部地区
北京市: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700元;
上海市:市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年3000元、区县重点高中每生每年24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1800元;
广东省:最高标准每生每年2800元,最低标准每生每年2350元;
江苏省:三、四星学校每生每年1700元,二星学校每生每年1300元,二星以下学校每生每年1000元;
山东省: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城市高中每年1000元,农村高中每年600元。
周边省份
河北省:今年刚调整完毕,城市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年2000元,一般高中1600元,农村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年1400元,一般高中1200元。
黑龙江省: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是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年600元、市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年5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300元。拟调整到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市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年14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000元;
吉林省: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是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年900元、市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年7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500元,也拟于近期调整,调整到目前收费水平的1倍左右。
焦点问题
调整后财政投入会降低吗?
不降低且学费全部 用于教育教学
在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的同时,相关部门提前准备一系列配套措施。
首先,收费标准调整后,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学校收费收入管理,严肃预算纪律;另外,督促学校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收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学校教育教学正常开支及改善办学条件,严禁挪用。
省物价部门表示,还要坚决治理违规收费行为,严禁学校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同时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监管制度,落实责任,加大对学校收费的监管力度。
根据现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收费标准调整失学,在收费标准调整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工作,确保财政投入不因收费标准提高而降低。
会对家庭支出带来多大影响?
学费占人均收入的 比重较17年前低
翟文豹表示,总体看听证方案拟订学费标准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而这一观点,有一系列数据作为支撑。
自1998年以来,我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统计数据显示,1998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4617.2元、2579.8元;2014年分别为29082元、11191元,分别比1998年增长5.3倍、3.34倍。
1998年,农村普通高中学费(按每年平均515元计算)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9.96%,城市普通高中学费(按每年平均515元计算)占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15%。
按听证方案调整学费后,农村普通高中学费(按示范高中每年1200元计算)占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72%,城市普通高中学费(按每年1400元计算)占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81%,均低于1998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所占比例。
新标准何时开始执行?
从2015年秋季入学 新生开始执行
省物价部门表示,新标准最快在新年之后出台。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2015年秋季入学新生学费按新标准执行,2015年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按原标准执行。
对学校经费有怎样的影响?
第三年学费收入 可增加4.2亿元
收费标准调整后,最直接的受益方是学校。翟文豹表示,单从普通高中学校收入看,按听证方案拟定的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后,以年均招生20万人计算,收费调整第一年,可增加学费收入1.4亿元,第二年可增加2.8亿元,第三年可增加4.2亿元,以后各年增加4.2亿元,可逐步缓解学校因取消择校生收费政策减少收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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