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沈阳城乡市容环境提升百姓幸福指数
在3月17日召开的全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会议上,市执法局、城建局、房产局、建委、交通局等分别对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确保在今年“五一”前让沈阳市市容环境有明显的改观,巩固沈阳创城成果,提升沈阳市民的幸福指数。
市城建局
提高道路完好率
市城建局决定从3月1日至5月1日组织市、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道桥排水设施维护攻坚战,对道路病害排查情况进行了登记造册,并督促市、区维护单位逐一销号处理。从4月1日开始,随着气温的升高,市、区维护单位要全面展开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向纵深推进。对路面破损、井体下沉、边石倾斜、人行道方砖破损以及桥梁附属设施破损、桥面坑槽进行集中维护,重点街路实施高标准维护;强化全市排水系统的维护,市、区联动,有效解决雨水窨井等排水管道不畅等问题,同时要保持维护工作的连续性,为城市安全度汛提供有效的保障;完成桥梁的水洗、粉饰工作,全面提升桥梁的景观效果。
市城建局负责人表示,在环卫扫保方面,春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将重点围绕三四级街巷路、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治理。及时清除越冬垃圾、残冰积雪。开展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路环境整治及市场摊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同时结合全市春季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积存垃圾集中整治,确保村屯良好的卫生环境。
市房产局
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月”
市房产局决定从4月1日至5月1日,在全市住宅小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强化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认真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消除积存垃圾,努力营造美化、净化居住环境。
通过整治,要让住宅小区内主干道及公共场地无杂物,保持环境清洁;楼道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污物;清理绿化带,清除杂物、白色污染;住宅区内垃圾箱(房)等卫生设施整洁、完好;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
市房产局负责人表示,该局职能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环境卫生清洁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抽查2个小区),并将抽查结果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核挂钩,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整治效果不佳的企业及负责人,实行信用扣分处理。对辖区内整治活动组织协调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职能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
市交通局
“春季养护会战”
市交通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普通公路开展为期3个月的春季养护会战活动。
这次整治范围是全市县级以上公路,重点是城市出口路、国省干线公路路域卫生环境整治。加强路面清扫保洁,彻底清除公路两侧的残冰积雪、垃圾残土,清理绿化带内的白色垃圾;加大路面扫保力度,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无积水,路缘石底部无积尘;做到车辆遗撒物和垃圾随发现随清理,终始保持公路视线范围内无各类垃圾和杂物;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大公路养护巡查力度,发现坑槽等路面病害,及时使用冷补料等进行处治;加强路基整形,消除路肩反超高现象,做到路肩平整、边成线、坡成面;及时清理边沟内垃圾杂物,确保排水通畅。
同时,要加强桥梁养护工作。对桥面破损、伸缩缝损坏、桥栏杆缺失等现象及时维修,确保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加强险桥监管,按规范设置醒目的险桥、限速、限载等警示标志,不具备通行条件的实行封闭绕行,并设置绕行路线示意图。
市建委
全力防治工地扬尘污染
市建委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环境整治,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围挡检查,不得有污损。对施工现场未达到《沈阳市建筑扬尘防治管理办法》标准规定的,不得同意开复工。对未达标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万元罚款;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将该施工企业不良行为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钢骨架广告式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3米(金廊沿线不低于4米),不得有污损或破损。场内车行道应当用混凝土硬覆盖;场内每天应当定时洒水降尘,洒水频次以施工现场地面不产生扬尘为准;出入口应当安装地埋式轮胎自动清洗机,严禁车辆夹带泥沙出门;应当在脚手架外排立杆的里面设置封闭、整齐、清洁、统一颜色的密目式安全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