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文大热源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5.03.2015  16:46

于洪区文大热源厂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的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该项目的建设提出环境保护建议。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于洪区文大热源厂新建工程

(2)工程概要: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文大路南,娃哈哈工业园西侧。热源厂占地面积30917平方米,规划总供热面积为500万平方米。一期工程供热面积230万平方米,热源厂建设两台70MW热水锅炉房。工程总投资21238万元。本次评价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2、建设单位:辽宁国润低炭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海涛  联系电话:024-31325586 18602433329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  邮编:110000

3、环评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64174317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39号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对拟建项目厂址周边环境现状开展调查;

②对拟建项目进行细致的工程分析,核算各污染物排放量;

③对拟建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

④对拟建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并预测项目投产后该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影响程度;

⑤对拟建项目进行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⑥核定拟建项目投产后该公司各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是否满足当地环保部门要求。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通过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等方式提出自已的建议;发表意见或建议时请说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信息反馈;建议截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