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法院成立法治培训基地
近年来,红升法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这条主线,在审判工作、法庭管理、基础建设等各方面都实现了新的发展。特别是诉调对接工作充分依靠司法所、妇联、村组干部等各方力量,切实加大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交流力度,缩短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有效地提高了诉前调解的成功率。自2013年以来,红升法庭以诉调对接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使收案数量由往年的250件左右减少到110余件。案件上诉率下降了10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提高至95%以上,案件的发改率实现了零突破,从根本上消除了涉法访。此次红升法庭被确立为法制培训基地,这是全市第一个法制培训基地。
启动仪式上,抚顺中院法官培训学院院长王铁刚对与会同志进行了首次培训,王院长围绕诉前调解的基本原则、诉前调解中的疑难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重点讲解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校园伤害案件中的责任划分问题、民俗对于案件审理的意义等相关内容。他强调,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式。在司法实践中,诉前调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缓解诉讼压力;有利于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有利于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调解员要多宣传人民法院这种新的司法理念,积极参与支持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工作,确保人民调解发挥应有的作用。
针对各民间调解组织法律知识相对不足的现状,启动仪式上又进行了座谈。参会的乡镇司法所所长、妇联主席就自己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咨询,同时红升法庭也介绍了诉调对接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整个座谈过程大家畅所欲言,气氛热烈,各民间调解组织不但解决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又交流了各自的经验。
新宾法院院长高健最后强调:此次培训及座谈作为红升法庭被确立为法治培训基地的第一项活动,意义重大。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增强公民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长期以来,法院职能的过分集中,导致了法院长期处于案多人少的尴尬境地,我们的审判工作被大量的民间调解所冲淡,不仅削弱了其它部门的职能,也影响了我们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的效果。我们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是为了最大限度形成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共同促进域内稳定和谐。希望大家能够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使我们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和“减压阀”的作用。我们未来的法治培训工作将以红升法庭为基点,向其它法庭全面铺开,希望我们的法庭在做好诉讼工作的同时,更要做好法治培训工作,将诉讼调解工作推向深入。
(作者单位: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