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做好地税工作要有新举措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诚然如斯,随着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存量与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增长点,其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到税收之上,需要克服新困难、化解新矛盾、求得新发展。同时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干部作风建设上不遗余力,在反腐倡廉领域重拳出击,虽有力地整肃了党风政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但让不少党员干部心生疑虑、行动迟缓,给税收工作平添阻力与障碍,影响到税收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具体说来,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与政治生态“新特征”,做好新形势下的地税工作,必须着力应对两大突出的新挑战:
挑战之一:来自“人”的挑战,即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更重,如何以党员干部作风的大转变推动工作的大提升、事业的大发展,成为各级地税部门必须解决好的难题。首先,不少领导干部缺乏干事创业的刚性动力。如一些领导存在“老好人”思想,不肯、不愿批评人,不想、不会管任何事;少数领导不仅技不如人,即便思想境界也是矮人一等,完全靠吃“老本”、凭经验、按惯例来应付日常工作。其次,党员干部中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缺乏拼搏精神与进取意识的,大有人在。如部分党员干部对大局大势大事辨不清、分不明,小农意识严重;一些党员干部不是以饱满的热情思考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而是“叶公好龙”,生怕因为改革而丧失自己的既得利益;有的认为自己资格老、经验多,对单位大、小事持无所谓态度,我行我素、独往独来,或事不做、风凉话要说,唯恐天下不乱。最后,征管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如少数税收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或肆意动用自由裁量权,或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或以税谋私等。
挑战之二:来自“物”的挑战,即发展新常态下,如何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情,实现地税收入有质量可持续增长,是摆在各级地税部门面前的头等大事。其一,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让组织地方税收很难“如愿以偿”。经济中高速增长的实质是追求经济发展的中高级阶段,这意味着短期内地方经济发展有可能面临下行压力,由此经济总量的萎缩直接制约着税收规模。其二,税制改革“殃及池鱼”影响税收收入。不可否认,基于“营改增”辐射面的渐次扩大,其引致的后续效应就是地税部门如何“拆东墙补西墙”,努力保持既有税收总体规模。其三,现行财政体制要求“鞭打快牛”。地税收入在政府公共预算收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由此地方党委与政府对地税部门可以说是一直寄予厚望。而且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人民群众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利益诉求,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加速,都决定了地税收入只有“多多益善”,不可能“知足常乐”。其四,治税环境不优使组织税收收入“无力回天”。在营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的政令下,不少应征应缴税收让步于“招得来商、留得住商”;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浓、个别新兴市场主体偷逃税等,也制约着税收收入规模。
新常态呼唤新心态,新挑战需要务实之战。可以说,能否有效应对上述两大挑战,直接决定着下一阶段地税事业能否持续发展。此时,除了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勇气,更需要施以良策。
首先,立足主体责任的发挥,以抓班子作为先行工程,通过班子作风的大转变,切实做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税风清明,营造良好的税收政治新生态。要大力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班子成员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宏观思维、创新思维与辩证思维能力;自觉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修身养性,模范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努力把班子培养成“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善于团结、勇于实干、廉洁清正”的“五型”领导班子;加强班子责任建设,不断增强担当意识,力求“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始终围绕中心工作,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情,从长远和战略的角度考虑问题,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把心思用在“谋干事”上,把能力体现在“善干事”上,把目标定位在“干成事、干好事”上,在改革创新、服务经济、推动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其次,重视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地税队伍和谐向上、奋发进取的新形象,确保干部工作能力、进取意识有真正提升,激发干部队伍谋事创业的动力与合力。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队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形成靠制度约束人、引导人、激励人的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以绩效考核为总抓手,以征管质量考核和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等考评办法为依据”的管理体系,强化依章办事、违章必究的管理理念,做到令行禁止、赏罚分明;要强化干部终身学习的理念,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激励机制,把干部的学习测试成绩和技能水平高低作为上岗、轮岗、提拔、评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坚持“有为才有位”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干部岗位双向选择、内部轮岗交流等组织程序,让不同类型的人才在不同的岗位锻炼成长,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人得其所”。
再次,坚持依法治税不动摇,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做到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执法刚性、树立执法权威。要树立服务导向理念,实现税收执法从“监督打击型”向“服务管理型”转变;树立权利导向理念,实现税收执法从“履行义务型”向“保护权利型”转变;树立质量导向理念,实现税收执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要通过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通过对过期的条款及时修订,对有效的文件进行汇编,形成科学有效、规范完备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整合优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税源的全方位控管;加强对现有执法系统的完善和提升,建立税收数据决策支持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推进税收执法手段创新;要通过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优化岗责体系,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最后,从优化治税环境着眼,既通过积极的宣传与沟通增进共识,又注重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构建“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要向党委、政府多汇报经济新常态下地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的困难,据实告知地方税源、税收情况,以及地税部门积极作为、想方设法抓收入的方案与措施,以便求同存异,达成共识。要完善护税协税网络,强化以“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支撑”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此外,要理解、尊重纳税人,充分运用现代化的服务手段和多元化的服务方式,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努力构建平等互信、和谐文明的征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