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业主可重签物业服务合同
22.09.2016 10:02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目前全市新建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都是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签订的。对此,很多业主存在疑问:想修改物业服务合同怎么办?
9月2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业主大会有权决定是否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选聘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等均由业主大会确定,开标、评标一律在市房产局物业服务招投标大厅进行。当新建小区业主召开首期业主大会后,就可以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如果继续聘用,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与其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服务合同一旦签订后,对全体业主和物业企业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签好物业合同对业主来说,是享受优质物业服务的关键所在。”沈阳物业行业管理协会有关专家表示。
物业服务合同要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范围和期限;要明确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对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园区共用部分的广告、停车、场地出租等经济收益,业主委员会有监督权,业主大会有支配权等内容。同时,业主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此外物业服务合同还要明确物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物业企业的违约责任。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彭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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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9.2016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