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警方出台十条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措施
04.07.2016 22:52
本文来源: 沈阳市公安局
近日,新民市局结合县域经济特点,在“进企业、送服务”活动中,制定了《新民市公安局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有针对性地为新民品牌化、特色化农业经济提供支撑,全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按照沈阳市公安局“为经济发展是公安机关中心警务和首要职责”的理念要求,根据新民市委、市政府打造“沈阜现代农业示范带”和“沈西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战略部署,新民市局出台了这十项服务措施。
在农业消防安全方面,新民警方对已经建成使用、形成规模的设施农业,与棚主农户建立联系渠道,提供零距离服务,加大消防指导、培训力度,全力保障设施农业消防安全。
同时,加大农村地区的消防投入,争取每年政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50%投向农村。对各种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采摘节等大型活动,公安机关将在24小时内进行勘查现场、风险评估和安保指导,主办方申请材料齐全后,当日完成审批。特别是对“特色农业”、“一村一品”的农产品,比如西瓜、花生、鲜玉米、寒富苹果、草莓等销售、定购、推广组织的相关活动,一律实行“绿色通道”,全程跟进,提供最佳最好最全的安保服务。
对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以及“菜霸”、地痞等黑恶势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实行专案专办,依法保护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利。重点打击盗窃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和盗窃、破坏水力、电力设施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坑农害农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新民警方还为合作社提供大额取送款24小时护送服务,根据合作社实际需求,可在公安机关设立临时保险柜,为合作社看护大额过夜资金。
本文来源: 沈阳市公安局
04.07.2016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