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样式发布
10.05.2016 10:34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近日,财政部颁布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样式。新版证书样式自2016年5月1日起生效,旧版证书样式自2017年7月1日起作废。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将于2016年5月1日施行,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不再由财政部统一印制,改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样式和要求自行组织印制。因此财政部统一设计了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样式,并制定了证书印制和填制的有关要求,印发给各省财政部门遵照执行。
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与旧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相比,有以下几大变化:
一是新版证书尺寸由B3改为A4,方便了证书的打印和保管;
二是新版证书增加了更多的防伪技术要求,如微缩文字防伪,无色荧光绿油墨印刷部分字样,具有防伪功能的全息标签等;
三是新版证书拥有独立于证书编号的、利用二维码技术形成的数码识别码,做到“一证一码”,实现了对证书的信息化管理。
财政部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新版证书的换发时间,但最晚不得晚于2017年6月30日。根据有关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可以在2017年办理年度备案时申请换发新证。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0.05.2016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