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方案拟将供热价格每平方米降2元
10月22日,沈阳市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在沈阳军区金星宾馆举行。
经公开报名、社区推荐、市人大、市政协及相关政府部门推荐及物价部门聘请,参加沈阳市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的消费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经营者共有24名人员,其中消费者参加人占比超过2/5。
听证方案显示,根据供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变化情况,此次价格调整的初步方案是:居民供热价格由28元/平方米调整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0元/平方米交费,差额2.7元/平方米由政府给予补贴。
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调价方案的制定在综合考虑近两年来煤炭价格下行、供暖企业环保、人工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基础上,兼顾减轻消费者负担和供热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经过广泛征求市人大、市政协、政府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意见后形成了该方案。
沈阳市房产局副局长侯冰表示,供热企业一定要保证供热质量,要“先开栓,后收费”。往年12月1日,如果用户不交费,供热企业就要停栓,今年至少要延长10天。供热单位和采暖费报销单位应适当合理延长缴费和报销期限,要通过多渠道缴费,尽量避免居民排长队缴费现象发生。
沈阳市发改委副主任赵继凯表示,此次听证会,主要矛盾点集中在是否降价、降价幅度、供热企业是否会保证供热服务质量、环保成本增加等方面,要确保第一时间形成听证报告,上报市政府审定后,以最快速度向社会公告。
10月22日,在沈阳市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上,沈阳市房产局表示,面对供热价格调整,供热企业收入减少,环保、人工成本增加的形势,市供热主管部门将按照“统一政策,区域管理,部门联动、行政首长负责”的原则,实施供热区域管理三级包保责任制,完善以区域管理为主的责任体系,确保供热价格下调,服务质量不会下降。
市房产局副局长侯冰表示,供热企业当务之急需要做好的就是把今冬的供热运行工作做好,把今冬的供热服务质量搞上去为目的。要在服务理念上进一步改变,把用户利益和提供优质服务放在第一位。
价格虽下调,质量不会降
为保证供热服务质量,将采取六项措施:
1.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
2.实行供热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制度。
3.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
4.结合供热运行情况继续进行资源整合,逐年、逐步取缔供热管理水平低、供热
质量差的供热单位。
5.建立供热应急管理机制。
6.继续实施暖房子工程和改造老旧供热设施。
(彭跃东)
编辑: zfw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