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上半年发生六起

29.06.2016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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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因一单位野蛮施工,挖断燃气管线,发生燃气泄漏,造成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楼盘一个单元的30多户居民停气5个小时……

  6月28日,记者调查发现,因建设、施工单位缺乏安全意识,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严,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管理平台,野蛮施工挖断燃气管线的事件时有发生。年初至今,因第三方施工破坏造成室外燃气泄漏6起。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同时为了降低施工成本,很多施工单位在挖掘道路前,并不和燃气集团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违反本规定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施工高峰期已经来临,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设立建设信息共享平台,防止盲目施工破坏燃气管线问题的再度发生。”沈阳燃气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燃气集团通过本报向广大市民呼吁:一是发现相关工程施工破坏或形成占压燃气管道,立即报告燃气集团。经过核实准确,将按照规定给予最低200元、最高10万元奖励。二是单位或个人有工程施工或者屋内装修时,可与燃气集团联系。燃气集团会帮助其指认燃气管道线位,制定保护方案,确保燃气管道安全。三是如已经发生破坏燃气管道情况,请立即报告燃气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