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24.11.2017  16:58

为着力规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经营秩序,防控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餐饮安全事故的发生,省局组织全系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旅游景区及周边、“农家乐”、“渔家乐”等季节性营业餐饮单位的巡查力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把好旅游景区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原料准入关口,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贮存、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以推行餐饮服单位“明厨亮灶”工程为抓手,作为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突破口。专项整治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698人次,检查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8152户,责令整改餐饮单位735户,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9件,发放宣传材料1.6万份。引导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小餐饮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446户,规范了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了旅游景区及周边、“农家乐”、“渔家乐”等季节性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