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9家旅行社因违法违规被罚 其中5家在沈阳

08.07.2016  20:04

  近日,省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向社会公布2016年上半年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上半年,辽宁省共有9家旅行社因违法违规遭受处罚,共处罚金约25万余元。其中5家在沈阳。主要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游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游业务等……

  中国旅行社总社(辽宁)有限公司

  未经游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

  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停业整顿一个月

  沈阳鑫源旅行社

  未经许可经营台湾游业务

  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停业整顿一个月

  沈阳鸿宇旅行社

  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游业务;安排未取得领队证人员提供领队服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1766元,处6万元罚款,停业整顿2个月

  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

  沈阳巴比来国际旅行社

  安排未取得领队证人员提供领队服务

  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

  沈阳战友旅行社

  因年龄差多收费

  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大连山海夕阳红旅行社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没收违法所得3220元,处2万元罚款;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

  大连梦幻东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接待不足额支付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员支付导游服务费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3个月,处5万元罚款

  大连浪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

  鞍山市中旅海外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未经旅游者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

  处3万元罚款

  跟团游9大陷阱

  1.导游诱购

  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景点少,购物点多,导游、司机为多拿回扣引导游客购物的时间太长,严重影响了游客的行程,带游客去购物的地方多为虚高定价的商品,游客购物上当的情况屡屡发生。

  2.广告误导

  广告承诺不兑现。有些广告承诺免费看景点,免费送回驻地,但实际上每到一地都想方设法另收费,消费者实际支出远远超过约定。

  3.安全保障

  司机与旅行用车往往被忽略。有的旅行社是租赁来的车、临时雇佣的司机。因该司机驾驶技术不熟练,或者车辆安检不达标,给旅客的行程安排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4不履行合同

  旅行社在给游客安排吃、住、游等方面与双方签订的合同不符。例如有些旅行社承诺2人一个房间,其实到目的地是4人一个房间;本来是看5个景点,其实只看了4个。

  5.随意转团

  一些旅行社由于报名的游客太少,组不成一个团,在游客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这些报了名的游客转给其他旅行社,由别的旅行社负责带团,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6.模糊用语

  在一些旅游广告中,总会出现一些虚假、模糊的用语。例如,在住宿条件中宣称“准三星”、“相当于三星”等模糊用语;在价格上使用“豪华游”等,可当消费者旅游时,“准三星”也许根本没有星,“豪华游”更不知豪华在什么地方!

  7."新景点"

  所谓新景点其实是工地:有些旅游公司抓住旅游者喜欢看新景点的心理,把一些正在修建或正在筹划的旅游景点说得天花乱坠,消费者真正看到的却是一片工地。

  8.无法成行的路线

  一些旅行社为了省钱,故意设置“行程陷阱”。运作方式是,由组团社在旅游行程表中设置一两个无法成行的旅游线路。这种实际上无法成行的线路,一般游客在行程表上尤其在旅游广告上是不会轻易发现的。进入旅游地之后,地接社便以各种理由更改行程,或带游客就近游览,有的干脆就让游客就地逛街。

  9.合同有猫腻

  一些旅行社从不主动与消费者签订旅游合同,即使签了合同,也常常在行文中出现很多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旅行社自身责任和义务的条款。如安徽某旅行社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中,关于旅行社的违约责任全部为空白,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违约金。

  如果您在旅行中也遇到了纠纷,那自事发当日起90天内,可以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话投诉。若超过90天期限,就只能由消费者直接诉诸法律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