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无春运通行标识的客车不得运营

23.01.2019  09:23

  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春运期间,沈阳公安交警从运输企业、春运驾驶人、客运车辆、客运场站等源头入手,狠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隐患不出站、不上路。

  在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公安交警联合交通、旅游、安监等部门对客运企业、旅游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等制度要求。同时,细致开展“三必查”工作,即查车辆安全情况、查驾驶人春运驾驶资质、查驾驶人违法未处理情况。

  在对春运驾驶人的问题清查中,公安交警组织运输企业与春运驾驶人逐一签订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对所有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进行集中清查,并在春运前处理完毕。对于排查出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等违法记录的,通报给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限制或禁止其参加春运。

  在对重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中,公安交警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进行一次细致的安全技术查验,并重点排查“四违”行为(即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反动态监管制度),检查合格的核发全省统一春运通行证标识。春运期间,没有春运通行标识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春运旅客运输。

  在对客运场站的监管中,公安交警从1月21日起在长客总站、长客西站、五爱客运等11处二级以上客运站派驻警力,对出站客运车辆严查严管,切实做到“六必查”(严查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严查营运客车超员行驶、严查营运客车疲劳驾驶、严查车辆审验情况、严查安全设施配备情况、严查车辆轮胎磨损情况),确保问题车辆不出站。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