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悦,男,1958年4月9日出生,山西省晋中市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
周云生,男,1969年9月19日出生,辽宁省北票市人。因犯故意伤害(致死)、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
陆富岩,男,1974年10月11日出生,辽宁省盖州市人。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
陈连峰,男,1988年12月3日出生,山东省临清市人。因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
刘志权,男,1993年11月4日出生,辽宁省盖州市人。因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
李海龙,男,1976年5月15日出生,吉林省镇赉县人。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
于洋,男,1983年11月26日出生,辽宁省大石桥市人。因犯故意伤害,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张德伍,男,1974年3月3日出生,吉林省四平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蒋道成,男,1974年3月3日出生,安徽省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叶云涛,男,1988年2月28日出生,四川省洪雅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何小俭,男,1980年1月24日出生,辽宁省北镇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张春明,男,1978年9月20日出生,辽宁省阜新市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邓凤霞,女,1975年5月6日出生,辽宁省建昌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
耿辉,女,1971年3月9日出生,辽宁省抚顺市人。因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
玄英实,女,1966年3月20日出生,无国籍。因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李连英,女,1967年3月22日出生,辽宁省调兵山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
赵素娟,女,1963年4月15日出生,辽宁省盘锦市人。因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
咸家有,男,1965年1月15日出生,辽宁省庄河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丁玉乐,男,1987年5月2日出生,辽宁省瓦房店市人。因犯抢劫、盗窃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军,男,1965年1月2日出生,辽宁省大连市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韩军,男,1974年2月28日出生,辽宁省义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曹文海,男,1974年6月15日出生,吉林省白城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宋立军,男,1979年5月18日出生,辽宁省凌源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艳春,男,1970年3月8日出生,黑龙江省五常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臣庚,男,1965年7月18日出生,辽宁省绥中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苏亮,男,1972年3月9日出生,黑龙江省安宁市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于福仁,男,1965年7月9日出生,辽宁省朝阳市人。因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洪名卫,男,1982年5月7日出生,辽宁省盘锦市人。因犯抢劫、强奸、绑架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策,男,1962年11月27日出生,辽宁省营口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赵刚,男,1982年5月4日出生,辽宁省大连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孙立文,男,1974年5月15日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玉松,男,1963年3月31日出生,辽宁省铁岭市人。因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
陈振坤,男,1966年4月29日出生,辽宁省鞍山市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齐锡龙,男,1971年4月27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市人。因犯抢劫、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
李三军,男,1985年7月16日出生,湖南省邵阳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谭哲,男,1971年5月25日出生,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盗窃、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
李涛,男,1982年4月23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张光哲,男,1959年1月23日出生,黑龙江省汤原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
张宪臣,男,1956年4月12日出生,辽宁省兴城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
李景文,男,1961年8月2日出生,辽宁省朝阳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
张涛,男,1972年9月10日出生,辽宁省台安县人。因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闫石磊,男,1972年9月10日出生,黑龙江省巴彦县人。因犯抢劫、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
刘明,男,1976年2月26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盗窃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赵海鹏,男,1987年6月22日出生,黑龙江五常市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丁勇,男,1977年5月27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金明成,男,1969年6月4日出生,辽宁省抚顺市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赵东兴,男,1978年1月28日出生,辽宁省兴城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舒磊,男,1986年1月22日出生,辽宁省本溪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魏振刚,男,1968年5月19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鸣,男,1967年2月21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赵恩建,男,1987年7月14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耿景旺,男,1976年5月11日出生,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晓峰,男,1981年1月23日出生,四川成都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曹凤堂,男,1969年9月29日出生,辽宁省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罗发,男,1952年7月20日出生,辽宁省凌源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付殿鲁,男,1964年6月7日出生,辽宁省辽中县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田戬,男,1973年3月27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因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鲁日吐,男,1978年2月7日出生,四川雷波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金炳律,男,1967年5月28日出生,辽宁省铁岭市人。因犯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洪君,男,1968年4月22日出生,黑龙江省兰西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发星,男,1960年3月24日出生,山东省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石红春,男,1975年3月5日出生,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刚,男,1978年1月25日出生,辽宁省新民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仇家奎,男,1970年11月11日出生,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德林,男,1966年3月15日出生,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因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兴满,男,1962年8月23日出生,辽宁省朝阳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黄大壮,男,1953年11月2日出生,辽宁省朝阳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没有故意犯罪。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