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强化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监督销毁工作

22.06.2016  03:03

  日前,辽宁局按照《邮政法》、《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对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销毁工作的监督和协作。 

  为解决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销毁过程中的涉密问题,辽宁局协调省保密部门,确认了相关销毁设备应具备的条件,共同确定销毁工作流程。对邮政企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管理和处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监督邮件保存场地、邮件存放、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管理台账和处理手续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待销毁邮件进行抽查核实。 

  辽宁局表示,将继续加强与保密部门协作,不断完善流程,做好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监督、销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