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开展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监督销毁工作

21.05.2021  17:31

  近日,辽宁省邮政管理局根据中国邮政集团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邮政企业)的申请,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邮政企业2020年和2021年第一季度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进行了监督销毁。

  辽宁局对邮政企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管理场地和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查看了邮件保存场地,邮件的存放情况,查阅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管理台账和相关管理制度。同时,抽取了部分待销毁邮件进行了核实,确认了待销毁邮件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同时待销毁邮件保管期限均超过了12个月,符合《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核实工作完成后,在省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邮政企业将待销毁邮件交由专门销毁机构进行处理,本次共销毁各类挂号信及挂号印刷品142件,各类平信140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