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20日前补缴大额医保差额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陈婵婵)“听说大额保险费涨了,我是灵活就业人员,怎么补缴啊?”“换新手机号了,医保卡查询密码用改吗?”
近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就近期市民通过电话和网站咨询的有关医保问题集结起来,给予集中解答,并将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城镇职工大额医保调整为132元/年
市民提问:听说大额保险费涨了,我是灵活就业人员,怎么补缴啊?
解答: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已由原来的96元/年调整为132元/年。已按原标准缴纳了2016年大额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在3月20日前补缴大额医疗保险费差额36元,其中享有医保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从3月份进账金额中扣缴。
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医保卡不进账
市民提问:我是单位在职职工,为什么我2016年医保卡内没有打钱?
解答:用人单位应按月打印医保核定单,按核定单的金额缴费。在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情况下,在职职工的医保卡不进账。可向单位咨询缴费情况,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前往医保局查询参保缴费信息。
换新手机号需重设医保卡查询密码
市民提问:医保卡手机号码换了,我不能登录网上查询,怎么办?
解答:参保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还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市医保局或就近医保分局“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窗口”进行密码清空。密码清空后需要参保人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使用新手机号重新设置查询密码。
参保人员查询个人医保信息的方式共有四种,在网站查询为其中一种方式,参保人员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医保信息:1.拨打市医保语音查询电话:96856查询。2.持本人医保卡通过医保办事大厅对外查询设备查询。3.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医保局窗口人工查询。
新参保人员设立三个月待遇等待期
市民提问:62岁老人去年10月末在社区新办的居民医疗保险,现在可以使用了吗?
解答:新参保人员(民政部门新认定特困人员、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除外)设立三个月待遇等待期:每年9~11月份办理本年度参保业务并同时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待遇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未缴费且只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待遇期为次年的4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参保缴费信息,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以及医保卡在所属区医保局查询,如需代办,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补贴
市民提问:我是2015年11月被单位辞退开始领失业金,12月份怀孕,生育期间能报销手术费吗?
解答:在沈阳市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保缴纳医保费用,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失业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补贴。具体情况,建议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