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我省建成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网络

18.03.2016  10:18

  本报讯 记者朱忠鹤报道记者3月17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经评审,我省71所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46所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日前被正式确定,覆盖全省市、县(市、区)的急救网络基本建成。

  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包括省级4所,市级27所,区级2所,县(市)级38所。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包括省级3所,市级21所,区级4所,县(市)级18所。其中省级包括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沈阳市包括沈阳市妇婴医院、沈阳市儿童医院等;大连市包括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等;鞍山市包括鞍山市妇儿医院、鞍山市中心医院等;抚顺市包括抚顺矿务局总医院、抚顺市中心医院等;本溪市包括本溪市中心医院、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等;丹东市包括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东港市中心医院等;锦州市包括锦州市妇婴医院、北镇市妇幼保健院等;营口市包括营口市中心医院、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等;阜新市包括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彰武县妇幼保健院等;辽阳市包括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灯塔市中心医院等;铁岭市包括铁岭市中心医院、铁岭市妇婴医院等;朝阳市包括朝阳市中心医院、朝阳市第二医院、北票市中心医院等;盘锦市包括盘锦市中心医院、辽河油田妇婴医院等;葫芦岛市包括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葫芦岛市惠好妇女儿童医院等。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人表示,将采用动态监管方式管理这些中心,达不到标准的将被取消资格。

  据悉,医院只有在软、硬件等多个方面达到要求,才能被定为抢救中心。

  抢救网络的基本建成,将对提高我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