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月1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01.01.2015 11:10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沈阳日报讯(记者邱菊) 记者昨日从市交通局了解到,今日(2015年1月1日)零时起沈阳取消1元钱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2014年9月30日,93号汽油价格达到了7.19元/升,突破了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加收临界点,进入观察期,且在其后的三个月内未能回升到临界值,符合停收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的相关条件。
相关人士介绍,市交通局和物价部门已经履行了相关手续,并组织在出租汽车行业进行了落实,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迅速将停收燃油附加费的要求通知到每名驾驶员。市交通局通过行业管理部门、各出租汽车企业,已经第一时间将消息进行了发布,要求从今日零时起,市区营运的出租汽车停止收取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
组织做好燃油附加费标签的撤换工作。市交通局已将提前印制的不含燃油附加费的文明提示贴发放到各出租汽车企业,接此通知后,各出租汽车企业应组织车辆尽快更换,原则上应于今日零时前粘贴到位,并回收燃油附加费票据。
加强市场监管和投诉处理,确保落实到位。从今日零时起,凡有违规收取燃油附加费的违规行为,乘客可拨打96123-3交通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并对相关企业进行通报。
编辑: zfw05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01.01.201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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