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酒驾超载记录禁上春运路 1月24日起无春运通行标识的车辆禁止参与营运

21.01.2016  18:49

  1月24日,2016年春运大幕就将拉开,为确保全省人民春运期间出行安全,我省交管部门将对所有参与春运的营运车辆驾驶人进行一次违法清理,凡记满12分以及有超员载客和酒后驾驶记录的,禁止参与春运。从1月24日开始,没有春运通行标识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春运旅客运输。对初次参与春运的驾驶人,由企业组织提前熟悉运营线路。

  为提示全省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安排出行计划,1月20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及时发布今年春运期间交通安全预警,并公布全省高速公路雪后交通事故易发路段。

  此外,全省交管部门还将针对农村、高速公路、城市特点,重点集中组织三项整治。1月24日至2月22日,在农村地区利用节前各半个月时间,重点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月1日至15日,在高速公路严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影响通行秩序的突出违法行为。在城市,从正月初一到十五,组织开展查处酒驾统一行动,各地将合理调配警力,每5天部署开展一次本地区统一行动,整治期间统一行动次数不少于8次,每次统一行动市区设置不少于5个整治点、郊县不少于3个整治点。

  省交管局提示,春运期间准备集体包车出行的旅客,应通过正规客运企业选择具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贪图便宜包用违规运营的黑车。同时,选择乘坐长途客车回家的旅客,要坚决抵制超员客车,一旦发现客车超员可通过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途径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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