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7月1日起随意丢垃圾最高罚200元
沈阳市平均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达7000多吨,面对这些“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将从7月1日开始实施《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沈阳所有居民小区都要配备分类垃圾箱,居民垃圾需要分类投放。各区间跨区处理垃圾,需由垃圾转出区向垃圾处理区支付环境生态补偿费用,收取方会将这部分收费用来治理环境。
4月25日,本报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环卫处专家就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内容做以解读。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环卫处副主任王勇
设施管理科科长李成
7月1日起垃圾处理开始有法可依
《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沈阳将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制度,《条例》指出,区县人民政府需要跨区域处置本区、县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根据跨区域处置的生活垃圾量向接纳生活垃圾的区县人民政府交纳生活垃圾异地处理生态补偿费用。
待《条例》实施后,沈阳人要把生活垃圾按类别“扒堆儿”,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分类投放,再也不能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了。
可回收垃圾
居民家庭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
有害垃圾和其他不可回收垃圾
分别投入标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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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另行处理
体积较大的废旧家具
废旧家用电器等废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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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不得混入普通生活垃圾并承担处理费用
居民装饰装修中产生的
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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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像管理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场、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商务写字楼、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单位都将是责任人,他们按规定负责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并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最后交由专业服务单位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