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七举措开展雾霾管控工作

09.01.2017  18:3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昌图县环保局针对雾霾管控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成区拆除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按照《中共昌图县委、昌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对建成区10蒸吨以下全部工业、取暖、生活的56台燃煤锅炉进行淘汰,由环保局、住建局、经信局分别负责拆除完成。截至2016年底共拆除50台,占拆除小锅炉比例89.3%。 

  二是秸秆禁烧工作。围绕“全面禁烧秸秆”的工作目标,一是制定文件。印发了《昌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秸秆禁烧奖惩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县政府督导考核,各镇场全面负责,村具体落实”的禁烧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由环保、林业、农发等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察,在重污染天气期间5个督查组共出动120人次,同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二期通报,总结通报全县秸秆管控工作的经验。二是加大惩罚力度。2016年10月18日通过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发现我县十八家子镇内火点一处,县秸秆禁烧管控第五督察组人员马上到现场,用GPS定位找到火点,按照奖惩办法对十八家子镇罚款20万元。三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积极推进昌图国能发电二期30兆瓦生物质发电项目和江苏亿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30兆瓦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加强建筑工地监管。我县境内共有建设项目17个,  雾霾管控期间通过对建筑工地的现场检查, 现施工的项目各工地已全面停工,均没有扬尘情况发生。 

  四是整治无环保标志和高污染黄标车。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实行领导带头负责,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名民警,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和整治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对工程运输车、无环保标志和高污染黄标车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依法严处一起。三是县直各部门联合执法,抓住工程运输车昼伏夜出等特点,采取联合治理、巡逻管控、源头监管、专项整治、监控抓拍、跟踪查控等措施,强化对早晨、中午和夜间等重点时段的查控力度。 

  五是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年12月19日12日起,全县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级别为Ⅲ级黄色预警,启动Ⅲ级相应。各相关部门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年12月23日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级响应。 

  六是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管。为有效减少雾霾天气的影响,我局对各类大气环境排污源实施专项检查,成立监察、监测专项工作组,对全县重点锅炉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要求正常使用治理设施,环境监察人员对全县燃煤锅炉及其它对气污染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污染天气期间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昌图国能发电厂等企业实行采取限产、限排,对昌图铁南供热公司、八面供热公司等供热企业采取燃用优质煤、生物质燃料等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七是按照《昌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按照县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黄色预警要求,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