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环保局2016年上半年社会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全面深化环保改革,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全面贯彻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工作部署,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组织指导辖区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监督管理。依据《辽宁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认真落实《辽宁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逐步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将企事业单位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环评和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全过程管理要求,综合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做到依证管理,按证排污,违证处罚。逐步将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将排污许可证作为污染物排污权凭证。2017年底前,完成省控、县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2017年底前,依托辽宁省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县排污企业的许可证进行网络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是规范征收排污费工作。严格执行排污收费标准,坚持“依法、全面、足额、按时”的征收原则,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乱收费。征收依据充分,核算金额准确,操作程序合法。对被征收排污费的单位公布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费征收标准,公布排污量核定依据。统一票据、统一征收、统一收费专户、统一管理。符合排污费减、缓、免条件的,由缴费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审批,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排污费。排污收费应按月或按季结清,不挪用、截留、乱用排污费,及时解缴国库。
四是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国家下发的《水十条》要求,组织编写了《昌图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昌图县亮子河水体达标方案》、《昌图县马仲河水体达标方案》方案已通过了专家评审,已经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下一步将按照方案进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