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春季学期起 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
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7年,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深化电力、水、交通、医疗、环保、教育等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其中,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将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关注1:电价
电动汽车用电
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
《意见》明确,辽宁逐步合并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只保留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用电三个类别销售电价,减少电价交叉补贴。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制度,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电动汽车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合理制定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使其运行成本明显低于燃油汽车。
关注2:水价
今年全面实行
阶梯水价
《意见》明确,到2020年,供水价格基本反映供水成本。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2016年,县(市)及重点建制镇全面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关注3:燃气价格
今年实行
居民阶梯气价
《意见》提出,根据气源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时疏导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有条件的地区,要在完善监管规则的基础上,先行先试放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完善各市城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2016年,具备通气条件的县(市)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关注4:医药价格
合理调整护理费等
服务性项目价格
《意见》提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合理调整诊察费、护理费、手术费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由市场决定药品实际交易价格,建立药品价格监管体系。
关注5:交通
停车实行
差别化收费
《意见》明确,对满足个性化出行服务的依法运营车辆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强停车场收费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收费行为;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不同设施差别化收费政策;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新建停车场,依法律法规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关注6:教育
明年起
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意见》明确,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收学杂费。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加强对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目录的教辅材料的价格管理。
关注7:电信资费
清理宽带网络
不合理收费
《意见》明确,将指导、推动电信企业简化资费结构,并为城乡低收入群体提供更优惠的资费方案;电信企业合理制定互联网接入服务资费标准和计费办法,严格公示;清理宽带网络建设中存在的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严厉打击电信资费价格违法行为。
关注8:殡葬
不得强制
群众接受服务
《意见》明确,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收费和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他殡葬服务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殡葬服务单位应公示服务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群众接受服务并收费。
关注9:养老
政府投资养老机构
对“三无”老人免费
《意见》明确,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对“三无”老人免费,对其他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等基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养老服务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关注10:旅游
严格规范旅行社
低价宣传等行为
《意见》明确,放开具备市场化条件的景区门票及游览服务价格。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依法逐步实行免费开放。扩大特定群体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范围。严格规范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行为。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