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全系统普法工作

08.02.2018  17:17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近期,我委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全面提升我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坚持创新方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的工作原则。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内容,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通知》强调一要利用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普法,二要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三要围绕卫生计生执法工作和热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四要把普法融入行政复议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同时建立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责任制、加强督导考核等三项保障机制。

  《通知》将进一步推进我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有效提升卫生计生系统依法治理水平,为健康辽宁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