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暴雨可能造成灾害 我省启动防汛III级应急响应
受台风“海棠”残留云系北上及北方冷空气共同影响,我省2日晚至5日将出现大范围的强降雨过程,多地暴雨至大暴雨。暴雨中心地区多条中型河流可能发生中等量级洪水,或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洪水灾害和山洪地质灾害。为切实做好本次强降雨的防御工作,根据相关防汛预案,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于2日16时启动全省防汛III级应急响应,并已将应急响应通知下发给防汛各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2日20时至5日8时,丹东、锦州、朝阳、葫芦岛地区及新民、康平、法库、昌图有大暴雨(100-150毫米,局部180-250毫米),大连、鞍山、营口、阜新、辽阳、盘锦地区及沈阳市区、辽中、抚顺市区、本溪满族自治县、铁岭市区、开原、西丰暴雨(50-100毫米,局部100-150毫米),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本溪市区、桓仁满族自治县大雨(25-50毫米)。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雨情、汛情的发展,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部署,抓紧落实相关措施,遵循以人为本原则,提前转移受威胁区域人员,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8月2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向处于预报暴雨中心区的辽西4市(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派出4个工作组,指导地方开展防御强降雨工作;省水文部门也向辽西4市派出4个水文测报工作组,加强暴雨洪水预报预警工作。
根据雨情水情形势发展情况,下一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将继续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五级包保”责任制,分片划区,突出抓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不落一户、不丢一人;全省防汛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水库、堤防等重点部位的防护,做好城镇排涝工作,加强化工、供水、供气、供电等重点企业安全防范,严密防范山洪地质灾害,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全力防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