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女友赴“约架” 刺死一人判死缓

19.02.2017  18:42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沈诚)因为小伙刘刚,他的女朋友赵丽丽和他认识的另一个女孩张玲玲竟约起了架。

  如约而至的刘刚和张玲玲一方发生争执,将张玲玲的朋友赵鹏刺死。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刘刚因故意杀人被判死缓。

  因为一个小伙

  俩女孩在小树林约架

  18岁的沈阳小伙刘刚有一个女朋友赵丽丽,之后,又在网上认识了女孩张玲玲,两人在网上也说了处对象的事。而且,这事还被赵丽丽发现了。

  2015年9月9日晚上,在沈阳一家KTV,刘刚、赵丽丽遇到了张玲玲和男朋友。赵丽丽和张玲玲互相看不顺眼,都产生了想要打对方的想法。

  第二天晚上,赵丽丽和张玲玲通了电话,两人说起了刘刚,越说越来气,想打对方的想法又来了,就约定在一迪吧后面的小树林,要打一架。

  电话挂了之后,张玲玲就和当时一起玩的朋友赵鹏等人去了小树林,等着对方。

  小伙替女友出头

  厮打中刺死一人

  但是,刘刚没有让赵丽丽去,两人争执之后,刘刚一个人出去了。赵丽丽猜测,刘刚是替她出头去了。

  随后,在赵丽丽和张玲玲约架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的小树林,应约而来的刘刚和张玲玲吵了起来。张玲玲的朋友赵鹏见状,上去质问刘刚,两人发生口角并厮打起来。

  厮打中,刘刚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刺中赵鹏的肚子等处,然后离开现场。赵鹏浑身是血,被送往医院抢救。

  9月11日,17岁的赵鹏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其是被锐器刺破腹主动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同一天,刘刚被公安机关抓获。刘刚称,自己并没想杀人,赵鹏身上的刀伤是他在被对方多人围殴过程中,拿刀乱划造成的。

  小伙被认定故意杀人

  被判死缓并赔偿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刘刚的律师提出,刘刚是在被多人包围、攻击的情况下,为了逃跑而伤人,对方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刘刚因琐事与赵鹏产生纠纷而持刀刺扎被害人腹部并致赵鹏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经查,并没有证据可以证实案发当时刘刚是遭赵鹏众人围殴,而且从刘刚的作案手段上看,其持刀直接刺扎赵鹏腹部要害,直接导致赵鹏被刺破腹主动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说明刘刚对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是持放任态度,其犯罪的主观方面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的特征。

  鉴于本案是因民间矛盾激化所引发,刘刚实施犯罪行为并非有所预谋,其犯罪时刚满十八周岁,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依法予以封存并不应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予以考虑,且其家属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对刘刚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判刘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刘刚赔偿赵鹏家人经济损失共计32042.15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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