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统一“最多跑一次”清单 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2.09.2019  08:30

  9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已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完善以本地区综合行政服务机构为依托的“一站式”集中服务,全省统一“最多跑一次”清单并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对违反“最多跑一次”规定的,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国范围内首次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将这项制度予以明确。《规定》要求,对未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实行清单式管理,未列入清单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此外,对违反“最多跑一次”规定的,我省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机关、综合行政服务机构、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材料外提供或者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要求申请人在证明事项清单外提供证明材料的、未按照承诺期限办结申请事项的、有条件提供而未提供办理进度查询服务的、在公布的办公时间内拒绝提供办事服务的、限定每日办件数量等行为的,将由有权机关或者单位按照法定职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纪依规依法给予处分。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唐心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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