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部规范司法鉴定

29.11.2016  15:37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罗沙)记者2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

    意见提出,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鉴定委托,不得私自接收当事人提交而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的鉴定材料。

    这份意见提出,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履行登记管理职能,严格把握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准入标准,加强对鉴定能力和质量的管理,规范鉴定行为,强化执业监管。人民法院要规范鉴定委托,完善鉴定材料的移交程序,规范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规范庭审质证程序。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交流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委托与受理是司法鉴定的关键环节,意见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规范鉴定受理程序和条件,依法科学、合理编制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为人民法院提供多种获取途径和检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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