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 书记员法警来自沈阳(图)
位于浑南区21世纪广场附近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大楼
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2014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 郑学林,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2014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 虞政平,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2012年9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1月29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来到浑南区21世纪广场附近,实地探访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发现牌匾已经挂出并用红布蒙盖着,静等揭牌。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来自沈阳市、区两级法院的优秀书记员和法警将作为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司法辅助人员参与审判工作。此外,律师受到高度重视,巡回法庭特意为其设置了接待室、休息室和更衣室,方便其参与诉讼。
外观:牌匾蒙红布静等揭牌亮相
1月29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大楼已装修完毕,不时有人员出入。大楼正门悬挂着国徽,左侧挂出一块牌匾,但用红布蒙盖着,隐约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字样。四周铁栅栏将大楼围在正中,保安严格把守着大门,不准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增多,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最高法受理的案件数量长期处于高位运行,不利于最高法作为最高审判机关发挥其监督指导地方法院工作的职能,因此设立巡回法庭。
至于为何选择在沈阳设立第二巡回法庭,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主要考虑东北是我国老工业基地,在工业经济结构转型的背景下,矛盾纠纷数量较多。在此设立,可以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内部:律师被重视有休息室和更衣室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全体工作人员离京赴任仪式。沈阳一名司法工作人士随同沈阳相关部门领导来到第二巡回法庭并进入法庭内部。该名人士透露,走进一楼大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红色大字首先映入眼帘,整个大厅庄严肃穆。
巡回法庭设有办公区和审判区。在办公区设有庭长室、主审法官室、法官助理办公室、书记员办公室、视频会议室等。在审判区,设有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视频接谈室、接访室和数个法庭。每个法庭都摆设有审判席、被告席、原告席、书记员席,个别法庭还安设有旁听席。
该名人士透露,巡回法庭还将探索法官和律师新型互动关系,最大限度听取律师意见,尊重参与庭审的律师。巡回法庭里更为人性化的设置就是增设了律师、当事人休息室和律师更衣室等设施,方便律师参与诉讼。为方便男女更换衣服,法庭还专门分别设置了男、女更衣室。
人员:书记员法警从沈两级法院抽调
知情者透露,第二巡回法庭的组建工作已经完成,主要由庭长、副庭长、廉政监察员、主审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综合行政人员组成。
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人选任命。其中,庭长为胡云腾,副庭长为郑学林、虞政平。9名主审法官全部都是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立案、民商事、刑事、行政、涉港澳台、审判监督、涉诉信访等各个审判业务部门的精英,办案能力突出,审判经历极为丰富。11名法官助理则是从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江苏等省市法院遴选确定的。知情者透露,从最高法和外省市法院遴选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就是为了避嫌,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
知情者透露,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主要从沈阳市各基层地方法院优秀书记员中选任。目前,巡回法庭通过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从铁西、皇姑、和平等基层法院各抽调了两名书记员。
沈阳某基层法院一名负责人透露,原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准备从各基层法院抽调2名到4名不等的法警,后来又改为从市级法院抽调。“从沈阳两级法院抽调的书记员和法警都是借用,其人事关系等都还在原单位。”
多知一点
巡回法庭判决代表最高法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其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系统统一编号立案,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巡回法庭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不设固定合议庭,合议庭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判决、裁定经合议庭成员签署后,由审判长签发。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除自己承办案件担任审判长外,不再审核、签发其他主审法官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
第二巡回法庭审办什么案?
根据相关规定,第二巡回法庭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法受理的以下案件:
1.在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4.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
5.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申诉的案件;
6.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7.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8.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决定的案件;
9.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10.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11.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此外,巡回法庭还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最高法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很广,但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仍暂时由设在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实习生程冠中
摄影记者孙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