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预计31日在沈揭牌
在沈阳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即将正式揭牌-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杨大海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汤洋)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揭牌。在沈阳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预计揭牌时间为1月31日,揭牌后将受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相关案件。
昨日下午,位于沈阳市浑南区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办公楼里已经陆续有人来上班,除了保安和保洁是沈阳本地的,其余都是从外地过来的。最高法方面证实,1月中旬,全体人员已经到位并投入工作。
最高法方面表示,因有关巡回法庭的司法解释今年2月1日才施行,目前还没有生效,两个巡回法庭还没有正式受理案件。
在沈阳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设庭长1名、副庭长2名、廉政监察员1名、主审法官9名、助审员5名、法官助理11名、书记员10名,综合行政人员5名。
据新华社报道,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
主审法官和综合行政人员人选是由最高法党组研究决定的,法官助理则是从各地中高级法院借调。两个巡回法庭6位庭长、副庭长中5位具有法学博士学位,两位是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并曾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主审法官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其中多位获法学博士学位,平均具有15年以上审判工作经验。主审法官来自立案、民商事、刑事、行政、涉港澳台、审判监督、执行、涉诉信访等各个审判业务部门,专业领域涵盖了巡回法庭审理的全部案件类型。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1.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4.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5.刑事申诉案件
6.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7.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8.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9.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10.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11.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据新华社
巡回法庭可审11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