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通报法院处置“僵尸企业”情况

06.08.2017  05:54

  法制网北京8月3日讯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僵尸企业’”的有关情况。据了解,我国破产案件数量自2013年出现拐点后逐年上升,2016年全国新受理的破产案件比2015年上升53.8%,今年截至7月底,共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类和破产类案件4700余件,同比稳步上升。

  “僵尸企业”是指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僵尸企业”危害巨大,长期占用大量土地、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导致生产要素扭曲配置,社会资源的流转和增值被中断,而存续又需要通过银行和财政不断输血,造成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叠加,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加重,极易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去年以来,中央多次强调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并将其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牛鼻子”。最高法民二庭庭长贺小荣说,人民法院以市场化、法治化为方向,建立和完善破产审判三大工作机制,即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司法与行政统一协调机制、合法有序的利益平衡机制,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妥善审理了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一系列企业破产案件。

  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正式实施,在经历前期因政策性破产导致案件数量较多的阶段后,自2009年开始,全国法院新收破产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为此,人民法院加强破产立案制度化建设,改革破产立案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保障破产案件的依法立案受理,积极宣传破产保护理念,推进破产案件启动难问题的解决,从2013开始,破产案件数量出现拐点,开始逐年上升。

  为确保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最高法大力推进以破产审判庭设立为载体的破产专业化建设。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从2015年初的5家增至90家。通过健全破产案件审判组织,配齐配强专业审判力量,破产案件审理速度明显加快,今年截至7月底,审结破产类案件1923件,同比上升28.3%。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最高法采用全新的方式,在信息中心进行,在大屏幕上通过PPT对破产审判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生动的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