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5月起发票“即买即卖” 事后核定票种

24.04.2015  12:37

  5月起发票“即买即卖”事后核定票种

  我省税务系统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办税更便捷

  现在,普通发票可“即买即卖”,由税务人员事后进行票种核定,为纳税人节约至少5个工作日。

  昨日,省国税局召开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发布会。会上介绍,《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对每一个业务事项的流程、环节、操作要求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税收管理行政行为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限定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该规范自5月1日起正式试行。

  省国税局征管处负责人介绍,此举将带来四方面变化。一是涉税事项更确定;二是管理服务更公平,防止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三是业务办理更便捷,将税收优惠业务分为备案和审批两大流程,将具体的优惠事项业务处理要求归为附列资料;四是办税成本更经济,将需要纳税人跑多次的事项简化为即办事项,简并优化相关涉税文书资料,能生成的不用报送、能共享的不用采集。

  上述负责人举例,以纳税人开普通发票为例,以往需先申请,税务人员经过调查,核定票种后,纳税人才能拿到发票,“这一过程至少5个工作日,而现在简化为即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