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起哪些新的财税政策将走近我们?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修改取消办理税务登记核准等审批
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修改了原办法的13项内容,取消办理税务登记核准等审批,重新规范了纳税人识别号的称谓和赋码规则。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修改后的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
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自2015年3月1日起,对用票单位使用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不再设置条件限制,明确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出口退(免)税企业要分四类管理
1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明确自2015年3月1日起,按照优先退税、正常管理、侧重监管、重点防范的模式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进行等级管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实施了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正式建立。根据《条例》,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权利的主体、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内容应记入不动产登记簿。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去海南购物选择更多更实惠
2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8号),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海南离岛免税商品再度扩围,新增零售包装的婴儿配方奶粉、咖啡、家用空气净化器、保健食品等17种消费品;服装服饰、手表、香水、化妆品等10种热销商品单次购物数量限制也明显放宽。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
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鼓励各地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
网购今后有了法规“撑腰”
1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将于3月15日施行。其中提到,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如果收到消费者要求15天后还不办理退货手续的,或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将依法受到处罚。
3月纳税人办税日历
纳税人可在16日前(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日,顺延至周一16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按月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及核定征收印花税。
纳税人可在10日前,申报缴纳资源税。
注意在31日前,纳税人需要完成2014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或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