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多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变相加工资

14.04.2016  09:46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会议还决定先行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的一批责任人实施问责;会议还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强化制度监管。

  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会议决定,在去年已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基础上,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

  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 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上述两项措施的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三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初步测算,采取以上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多亿元。

  今年三月两会期间,李克强在记者会上就曾表态称,中央高度重视”五险一金“问题,国务院去年就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实际上已经下调了它的缴存比例。“五险一金”从 总体上看还是有适当调整的空间,各地情况不同。社会保障基金是充裕的,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框架下,可以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让他们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阶段 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是可以做的。总的是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