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月起 新办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

23.01.2015  10:39

  1月22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沈阳市公安局决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将对沈阳市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

  据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介绍,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后,金融、电信等相关单位可以通过仪器快速、准确地对证件和持有人进行确认,可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更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并在金融机构清理问题账户、落实存款实名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沈阳警方表示,登记指纹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需采集公民全部十指的指纹信息,此项工作将通过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逐步进行,无需大规模集中采集。目前,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可继续使用,但公安机关提倡公民自愿登记指纹信息,对于肢残等特殊群体可以继续申领无指纹信息的二代身份证。

  沈阳警方提示:为防止公民的指纹等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