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沈取消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证
28.02.2015 18:03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3月1日起,沈阳市全面取消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证,将其管理功能融入社会保障卡。
记者从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从去年12月起,在沈阳市8家定点医院试运行“卡证合一”,患者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和就医手册就可在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院进行挂号就医,此次“卡证合一”试运行共涉及2.3万名门诊规定病种患者。
今年3月1日起,沈阳市全面取消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证,简化了医保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就医手续和参保人员申办门诊规定病种证的手续,也简化了定点医院和医保局制发门诊规定病种证的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取消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证可以简化医保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到期换证和丢失补证的办事环节,方便百姓就医,并有效杜绝了参保患者因换证、补证不及时造成就医延误,进一步完善医保工作的信息整合及信息化管理。
据了解,自2015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参保人员新增两类门诊规定病种:帕金森病,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结核病抗结核药物治疗,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800元,统筹基金支付期限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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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2015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