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各种“故事”他5个月骗了6万元

29.03.2015  15:21

  本报讯 记者胡月梅报道 近日,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王某、樊某等人采用虚构方式欺诈他人,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责。

  在此,提醒市民不要一时贪图他人的“好处”,以免上当受骗。

  王某,“80后”,初中辍学回家,一直没找到一份正式的工作。为了弄到零花钱,他常用诈骗的方式来骗钱。

  2014年5月,王某在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一小区附近,以办理机动车违章免扣驾驶证分数为由,取得代某的信任,诈骗代某1.4万元。

  之后,王某不仅“赚”到了钱,而且还没被警方抓获,他的胆子更大了,开始以办理房证更名、办理驾驶证且无需考试为由,2014年2月至7月5个月的时间,骗取他人近6万元。

  拿到钱不办事的王某,随后被他人举报,2014年10月29日,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4日经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皇姑区检察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樊某,50多岁,因为没有一份正式的工作,为了“赚”钱,他盯上了身边的朋友。

  2009年4月至2011年2月期间,樊某在沈阳市皇姑区等地,以与何某合伙共同开设工厂,出资购买原料等理由,先后多次骗取何某17万元,之后将赃款挥霍。

  2010年3月至2011年10月期间,樊某在相同的地方,以能够为何某的儿子办理到中国人民银行开车为由,先后多次骗取何某14万余元。

  随后,得知被骗的何某报警。

  2014年8月3日,樊某被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经皇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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