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花1700多元买包 半年没到货 维权遭拉黑
时下,在微信朋友圈买东西已成为一种时髦又方便的购物方式,对于这种购物方式,有人持肯定态度,也有人吃了“哑巴亏”。
今年1月初,小张通过微信朋友圈花1700多元选购了一个女包,可直到现在还没到货,维权过程中又屡屡碰壁。
补交关税,还是没拿到货
小张在大连工作。今年1月初,她还在沈阳一所大学读大四。当时,她通过微信朋友圈里一位朋友的推荐,加了一个微信号。微信号的主人是个女孩,家在沈阳,专做微商生意。
“微信号是英文名字,我就知道她在沈阳,名字、电话都不知道。我看中了她发在朋友圈里的一个女士包,说是美国代购,价格1480元。我通过微信付了款,她接收了。”
可是,一直到今年4月,小张还没收到包。小张和女孩联系。“包让海关扣了,需要补关税,不补关税,包就没了。”女孩说。
卖家让小张往她的支付宝打262元。小张觉得不合理,当初谈好的价钱,对方应该负责到底。但现在出了意外,包拿不到,小张只好忍耐,于是又付了款,但此后仍然没有拿到包。
卖家称责任在快递公司
“好多天后我问她,什么时候把包给我?她说不管我了,让我直接和快递公司联系。”小张说:“她给了我一个快递公司的电话,这个公司叫‘唐三藏’,网上能查到这个公司。但是,这个公司电话没人接。我又和她联系,她说不管了,这事和她没关系。我说我在你那买的,怎么能没关系呢?最近几天我再联系,她已经把我拉黑了。”
小张的舅舅刘先生又用自己的微信号加这个卖家,当说到要为小张维权后,对方立刻将刘先生拉黑。
多个部门都说管不了
小张开始投诉,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
小张先找到微信客服,微信客服开始说三天后答复,后来说处理不了。小张说:“我有卖家的微信号,还有和卖家的微信记录以及转账记录。”微信客服依然表示:“你们之间是个人行为,客服不管这事。”
随后,小张在大连报警,警察说事情发生在沈阳,应该到沈阳报警。小张又到大连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表示:“这是通过网上交易的,管不了。”
折腾了一圈,只剩下起诉了,但起诉需要到沈阳。才1700多元钱的事,小张觉得起诉有些不值。
小张说:“现在她还天天在朋友圈发商品信息,这不是骗人吗?东西没收到,还制约不了她!”
6月2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根据小张提供的微信号,申请加为好友,最后通过了。记者在其朋友圈中看到了这样的宣传语:“走直邮需要提交身份证照片过海关,只做正品!信誉两年。”但是,这个卖家关于商品的信息没开放。记者留言后,对方也没回复。
朋友圈购物不受消法保护
据消协部门介绍,由于消费者在微信朋友圈中的购物行为属于私下交易,且缺乏正规的交易证据,因此,这类消费行为是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在微信朋友圈里消费时上当受骗,可能面临投诉无门、索赔无门的后果。
近几个月,记者接到不少网友的举报,称通过微信朋友圈网购遭遇了诈骗,微信转账后收到假冒伪劣产品,但提出退换货后即遭到对方拉黑。大部分网友觉得涉及金额较小,投诉或报警也不能解决问题,便自认倒霉了。
不建议在微信朋友圈购物
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马岩律师说,朋友圈一对一的销售方式不属于普通的商品交易方式,一旦出现问题,双方按照规定可以解除合同,但也只限于此了。
马岩提醒市民,朋友圈中的卖家大部分属于个人经营,一旦发现问题很难获得法律保护。不建议大家在朋友圈购买商品,如果非要买的话,要预料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收不到货或者退还货遇阻等问题,维权非常困难。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