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机关推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十五项措施

30.07.2015  15:41

7月29日,沈阳市委政法委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十五项措施》。

这35项措施包括:全力打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加大经济犯罪侦办力度,稳妥审结行政案件,改革完善诉讼监督,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保障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障经济结构调整,主推创新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深入推进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地区和企业周边巡逻防控和治安防范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全力营造法治文明的社会环境,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简化公安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窗口服务质量,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等。

多项措施惠及民生

●对各类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

●认真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

●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建立生态环境案件专业审判组织,探索环保“三审合一”机制和法院间院际协调合作机制。

●妥善审理事关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企业并购、企业负担、财税支持、融资借贷、科技创新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各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