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酒店收15%服务费算霸王条款吗
今年2月2日,沈阳市民徐先生一家在黎明国际酒店用餐,点了1200多元的菜品,结账时被加收164元的服务费。酒店方面称是按照消费金额的15%收取,徐先生觉得这是霸王条款,是不合理收费。
消费者投诉
1200多元收15%服务费
徐先生对酒店的服务费有几点异议。第一,虽然酒店在订酒店时已经告知有15%的服务费,在菜单上并没有写,也没有在酒店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按照自己消费的总金额算,服务费并不是15%,自己算完是约12%,跟之前告知的矛盾。徐先生表示,后来酒店帮他查了一下,说是有一道海鲜没有收服务费,为什么有的收有的不收,如此随意?此外,酒店说如果点套餐就不收服务费,单点收服务费,这个规定让人无法理解。第三,国家旅游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国家税务局曾经联合发布过关于旅游涉外饭店加收服务费的若干规定(旅管理字[1989]59号),明确指出已评定为星级的国营旅游涉外饭店,按实际价格10%加收服务费。未经过星级评定,但经审批部门批准加收服务费的国营旅游涉外饭店,按实际价格的7%加收服务费。“不仅收的比例不对,而且是否经过批准,怎么不给我看经过批准的手续?”徐先生多次跟酒店交涉,并无结果。
黎明国际酒店黄经理表示,在徐先生一行人来店预订时,酒店就已经告知单点菜品会有15%的服务费,徐先生是知情的。对于徐先生所说的“菜单上没有告知服务费”,黄经理则表示菜单上肯定有明示。
餐饮协会
这是国际惯例
记者调查了解到,沈阳市的星级酒店大多收取服务费,四星级一般收取10%左右,五星级酒店收取15%左右。对于收取服务费的问题,辽宁省餐饮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张国玉表示,星级酒店收取服务费这是一种国际惯例,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收,如何收。“20世纪80年代末,外国的连锁星级酒店开到中国,就把服务费这种惯例带到中国来,法律上一直没有明确星级酒店服务费问题,我国的星级酒店也是按照国际惯例加收。”张副秘书长表示,目前国家已经完全地将酒店和餐饮行业的价格交给市场来调节。
律师说法
关键看消费前是否告知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的王占平律师认为,因为国家尚无星级酒店服务费的明确法律规定,本案适用于《合同法》 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案的关键在于消费者消费前,商家是否明确告知有服务费,服务费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欺诈消费者,造成不公平,此外还要看是否有强制性和垄断性,如果没有强制性和垄断性,就符合法律规定。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尚不能界定星级酒店收取服务费是违规的。希望这项收费的规定能得到尽快落实,不要让“服务费”成为商家谋取利益的“障眼法”。
消协观点
未享受到星级服务可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星级酒店收取服务费是一种国际惯例,目前,我国在服务费方面的法律还是空白,所以收取服务费也不能被认定为违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并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酒店有事先告知消费者收取服务费的义务,消费者在知情后,如果认为酒店收取服务费不合理,可选择离开; 如果愿意留下消费,就等于认同酒店收取服务费。如果酒店收取了服务费,但却不标明提供了哪些具体服务,或者消费者认为并未体验到“星级式服务”,这样的收费可能涉嫌违规,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或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陈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