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供销社稳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05.05.2015  21:14

      朝阳县供销社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系为核心,按照全国总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明确改革目标、细化改革内容、加快改革步伐,稳步推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一、建立社有资产管理新体系,打造社企社基一体化管理新模式

(一)对基层社实施一体化经营。成立朝阳县供销社区服务中心,针对资产管理上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坚决予以纠正、遏制,防止被侵权行为发生,维护合法权益。基层供销合作社公章、土地房产证照全部集中到供销社区服务中心统一保管,明确资产管理范围和使用审批程序。基层社财务统一管理,所有收入全部进入社区服务中心,一社一帐,费用支出由中心统一核算。

(二)对直属企业实施集团化管理。成立朝阳县供销集团总公司,集团总公司下辖10个分公司,以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责权利关系,形成各负其责,协调发展,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打造全新的企业管理模式。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县政府以文件形式批复由县社主任兼职集团总公司和社区服务中心的董事长,班子成员兼职监事长和副总经理等职务。

二、打造经营服务双网络,为农提供全方位系列化服务

在网络建设和经营服务上,利用基层供销社综合服务中心、专业合作社、庄稼医院和村级综合服务社等销售、收购和技术服务终端,采用“龙头拉动,一体化经营,一网多用,双向流通”模式,建立起经营服务双网络,积极开展农资经营、农产品流通、农民生活、金融合作、生产社会化五项服务。

(一)改造基层社。分四种类型具体运作。一是开放办社改造破旧社。制定以“借鸡生蛋”融资办法,改造开发设先决条件,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建筑商垫付工程款组织实施。以这种方式,全县已完成了10个基层社的改造工作,改造总面积70000平方米,总投资7900万元,兑现了518名职工的敏感性债务1000余万元。二是提升服务功能完善基础较好社。对原有资产较好,有恢复经营活动潜质的基层社,坚持社有资产的完整性的同时,按着“三站一社”标准完善和建设专业合作社、农资站、农副产品收购站和日用品超市。三是多元化改造重组薄弱社。对薄弱社吸收社会资本,实行股份合作,重组运行,把原本薄弱的基层社通过外部资本注入做强做大。当前共有三个社吸收社会资本120万元,提升了供销社实力,闯出了多元化办社新路。四是引进市场激活空白社。抓住小城镇建设的契机,充分利用这类社的院落,协调商业部门、乡镇之间的关系,已把8个农贸市场引入供销社院内。利用市场的拉动、辐射功能激活基层社。  

(二)组建乡村两级综合服务中心。为适应农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文化需求,采取政府主导、供销社领办、各部门参与的方式,县社以长在供销社建立社区服务中心为试点,在全县30个基层社全面启动了乡村两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基层社通过整合经营资源,开发社有资产,增加经营服务项目,真正成为当地老百姓经济文化娱乐中心,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社区服务中心已成为朝阳县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载体。

(三)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密切与农民组织的利益联系。以“农合联”牵头,在巩固农资、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等传统行业协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新组建了以蔬菜、果品、食用菌和蜂产品等为主的各类专业行业协会,统一纳入县社农合联体系,构建多层级、连接到村户的协会组织体系。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主导产业为基础,骨干品种为依托,围绕全县设施农业,分区域加快建设专业合作社。

通过双网络建设和经营服务能力的提升,供销系统为农服务水平在数量和质量上有了新突破。截止目前全县实现销售10.2亿元,其中: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销售6亿元,生活用品销售  4.2亿元。专业合作社实现销售5000万元,为农民增加收入400万元。

三、坚持项目强社,做大做强县域社有企业

抓好项目工作,是实现供销社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是加快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战略支撑,是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的有力保障。我们坚持以项目为抓手,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呈现出了全面开花的良好态势。总投资1100万元的黑牛乡农贸市场开发项目已完工,建成后新增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营业楼内设日用品、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五大网络网点,悬挂供销社统一标识;营业楼前引入农贸市场,彻底取缔马路市场,新市场的建设使供销社焕然一新,服务功能更加完备。总投资7000万元的年加工5000吨蔬菜项目,年加工鲜菜5000吨,出口2000吨,年销售额可达1.5亿元,为朝阳县农产品走出朝阳打开了大门。东大道农贸市场、杨树湾农贸市场的成功改造,使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更大程度地发挥了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总投资5000万元的乌兰河硕粮食储备库项目,仓容可达到5万吨,极大限度地满足了朝阳县西北片杂粮采购交易的需要。 

四、强化保障措施,争取政府支持

在县政府主导下,制定并细化了多项支持改革的保障措施:一是召开全县供销社综合改革会议,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长为组长,常务和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25个县直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朝阳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加强供销社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政府以文件形式明确了朝阳县供销社依据开放办社原则,以土地、房产、设备、技术、货币及专项资金投资的企业属县社参股或控股企业。县社以专项资金作为参股资金注入项目企业,原则上无论项目企业经营盈亏,每年均要向县社支付不低于到位专项资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股金分红。经县供销社申请的专项资金批拨到项目单位后,项目单位在资金使用上接受县财政部门、县供销社的双重监督、管理和检查。项目完成后,申请县供销社、县财政部门最后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报账结算。四是根据全国供销总社《关于转告中央组织部有关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兼任社有企业职务有关问题答复的函》的精神,支持县社机关领导及其他干部职工到县社参股、控股企业兼职;和参、控股企业职工一样,可以投资入股。五是对供销社名下的原国有划拨土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和租赁方式处置,土地收益和供销社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除上解省部分外,优先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安置职工、解决职工敏感性债务和改善供销合作社基础设施。

通过综合改革的探索和实践,朝阳县供销社已实现了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经营业态的转变,从工业品下乡到双向流通的转变,从为农民提供单一服务到提供综合性服务的转变,从陷入生存困境到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农民依赖、政府信任的转变。朝阳县供销社正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打造适合当前形势发展,符合“三农”需求的新时期改革发展新道路,形成具有朝阳县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