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启动
近日,随着朝阳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会议的召开,全县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也已全面启动。今年,朝阳县将继续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认真执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政策,推动全县农业机械化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技术水平提高型转变。
记者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会议上获悉,2015年的农机购置补贴与往年有所不同,呈现七个方面的新变化。补贴范围有新变化。2015-2017年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范围由175个品目压缩到137个品目,同时取消各省自选品目,全省对粮食生产机具设备实施普惠制共7大类,非普惠制共9个大类;补贴新产品资质有新变化。从今年开始,补贴产品资质不再与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挂钩,两个资质条件为:补贴机具必须是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除新产品补贴试点外,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品目有新变化。对选择粮油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部分或全部机具品目采取敞开补贴,包括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等;补贴方式有新变化。由原来的“全价购机”改为“自主购机”,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方式等3年保持不变,上一年结转资金可结转下一年使用;补贴管理有新变化。在经销商管理上体现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经销商的确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购机者可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补贴的操作由县农机局负责;信息公开有新变化。今年要将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有关信息公开;补贴对象有新变化。由上年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会议还了解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我县已连续实施11年,过去的10年,朝阳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从2005年的50万元增长到2014年1250万元,累计投入资金6878万元,拉动农民投入14506万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超过12997台(套),受益农户达到7186户,全县农机固定资产总值已达到2.5亿元。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持续推动下,农机社会服务体系蓬勃发展,全县农机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得到了快速提高,涌现了一大批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农机能手,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积极性的同时,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装备支撑,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