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水务局“四制”强化措施保水利建设

05.03.2015  11:32



新年伊始,朝阳县水务局就专题研究部署了2015年水利工作,确保2015年水利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实行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到人,严格问责。

二是实行工作报告制。各股室年初上报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对项目工程建设和项目储备工作规定具体时限,进行到期安排。根据安排期限,每月上报工作进度。

三是实行效能督查制。局纪委不定期开展效能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做好台账记录,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是实行年度奖惩制。将上述主要工作目标,纳入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乡镇水管站重要职能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奖勤罚懒,奖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