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农资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持相对稳定

26.05.2015  14:34
              为确保化肥、农膜等农资产品质量,落实企业法人第一责任人,朝阳市质监局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多措并举,将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把朝阳市生产领域农资产品质量关,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驾护航。目前,根据朝阳地区2015年度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朝阳市农资产品质量水平保持相对稳定。               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朝阳市质监局组织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复肥(掺混肥、复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等)获证生产企业开展多轮次巡查,检查时间覆盖肥料生产企业全部生产期。检查累计出动人员84人次,重点对辖区内在产的10家有机肥料生产企业的资质、原材料和产成品存放、检验、包装标注标识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轻微问题要求现场整改,对个别生产企业存在的标注标识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已经整改完毕。在开展巡查的同时,朝阳市质监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目前已全部完成监督抽查任务。此次抽查共涉及14家生产企业的14个批次产品,抽查结果为13个批次产品合格,1个批次产品(掺混肥料)不合格,合格率为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