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绩显著

14.08.2015  16:54

朝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遵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要求,近年来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监督机制形成。一是通过积极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明确企业第一责任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二是监管部门及时将监管和检验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鼓励、宣传守法企业,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直至将严重违法违规、屡教不改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药品监管长效机制

市食药监局多年来一直把抓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进行。各县(市)局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的企业信息,更新变更信息,及时录入日常监管、专项检查、GSP检查等监管信息。同时把企业换证、变更信息以及对批发企业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日常检查信息全部录入诚信档案。此外还通过组织企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增强了药品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为“信用朝阳”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全面落实两个《办法》使食品药械安全信用管理有法可依

朝阳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朝阳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5年4月20日经朝阳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5月10日经于言良市长签署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朝阳市将对全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实行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根据信用等级标准划分信用等级,并按照信用等级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监管部门监管、社会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监督”四位一体社会共治体系,以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朝阳也由此成为全省率先颁布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城市。中国医药报、民心网等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办法》规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管理实行等级分类管理制度。按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状况,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守信(A级)、警示(B级)、失信(C级)、严重失信(D级)四个等级;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划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三个等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新设立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三个月后,对其信用等级进行评定,纳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动态评定,需要调整信用等级的,及时调整。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实行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行政区划分责任区,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严重失信(D级)食品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并依法监督其退出市场。目前,市局已分别成立食品、药械2个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9月份开始对企业监管情况进行评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